北京聚贤聚金电梯装饰有限公司摘录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报道)记者今日(7月18日)从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自治区质监局决定自2014年下半年起在全疆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努力满足在电梯安装、日常维保、使用过程、修理等各环节的保险需求,以保障一旦出现电梯安全事故可以快速给受害者支付经济赔偿。
据悉,自治区质监局经与新疆保监局多次协调、沟通,决定开展自治区电梯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委托新疆特种设备协会进行操作。经由自治区特种设备监察局、自治区特检院、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电梯制造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9家保险经纪公司进行现场比选评审,最终确定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施该项目。
目前,电梯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和细则正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起草。方案要经专家和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检验单位代表等广泛讨论,并由自治区质监局和保监局审定通过后,将招标保险公司,全疆逐步推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据新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倪新昌介绍,10年前,新疆电梯大概只有3000多部,而现在,随着建筑物的“个子”越长越高,电梯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截止到2013年底,全区在用电梯共27957台(包括兵团),新安装电梯8603台,比2012年增长了44%。其中乌鲁木齐地区电梯就有12000余部,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如2012年增长约为2000台,2013年新增2500台。电梯不仅在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等大中城市广泛使用,现在正在向县乡扩展。电梯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也给电梯使用安全带来很大的挑战,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保险介入必不可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电梯运行引入保险机制,提高了安全系数,真正为电梯绑上了“保险绳”。
倪新昌表示,自治区质监局将建立以电梯安全责任险为载体的社会监督和救助体系,通过引入质监、特种设备协会、保监、保险行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行业专家、经纪公司等与保险公司共同组成“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进行定损,实现公正、迅速理赔,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